16日,市法院以速裁程序集中审理4件交通肇事罪、3件危险驾驶罪、2件故意伤害罪、1件非法买卖枪支罪案件,并全部当庭宣判。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后,市法院首次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庭审过程在保障被告人基本权利的同时,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在提起公诉前签署了具结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十件案件当庭审理及宣判过程用时1个小时,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
市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个月拘役至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该院承办法官采用表格式判决书,以表格形式涵盖了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情况、被告人意见、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权利告知等刑事判决的基本要素,简结明了,大大提高了文书制作的效率。
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与机制,全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充分提升办案效率。(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