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市机关事业保险局获悉,在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7月底将悉数到账。
市机关事业保险局按照湖北省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调整养老金标准。此次调整办法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
定额调整,即: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即: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对高龄、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据介绍,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是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4次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退休待遇,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第4次同步调整待遇。7月底前,机关事业保险局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陈瑶 李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