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日,市委五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集中向市民政局、胡集镇等1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第五轮巡察情况。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在收到反馈之日起10日内向巡察组报送整改方案,2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情况报告以及整改情况社会公开稿,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各单位要逐条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村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等六个方面抓好整改。采取开列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倒计时推进、台账式管理、销号制办理的方法推动整改落实落地。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彻底整改,不断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强调,乡镇党委要承担村居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督促所辖村居党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在规定时限内由乡镇党委按要求集中报送巡察整改情况。
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迅速成立整改专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整改工作。
(蔡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