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629 元,同比增长8.5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560 元,同比增长9.18%,城乡居民收入喜中有忧。
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回升。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加1231 元,增速较上年高0.21 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荆门地区平均水平分别高1589、105元,增速比全省、荆门地区平均增速分别高0.04、0.01 个百分点,较上年高1.01 个百分点。二是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全体居民收入11818 元,增速8.79%,全市GDP 增速为8%,全体居民收入增速高于GDP 增速0.79 个百分点。三是农村增速高于城镇,但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0.63 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由1.69 扩大到1.82。(贺彦峰 冯慧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