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我市召开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正式启动我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市内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作了分类指导,明确提出参改单位今后公车数量及交通费用均要求“只减不增”。
此次改革涉及单位300多家、车辆500多辆,原则上要求取消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但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申请保留的车辆要说明权属单位、工作性质、主要用途,并实行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将安装北斗车载终端,监控和记录车辆行驶轨迹,以严明用车的规则纪律;对于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报废等方式予以处置,并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改革将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会议要求,主城区范围内(公共交通能便捷到达之处),不得使用公务用车。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本次事业单位车改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创新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出行实行社会化,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参改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江学文 胡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