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严禁公款吃喝或“吃老板”、利用空白公函或“精致走账”掩盖公款吃喝;严禁借节日之机收送特殊资源类“土特产”等礼品或“邮寄送礼”“微信送红包”;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采取学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开展自查、运用“第一种形态”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守初心、担使命”,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又要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优良作风化风成俗,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市纪委监委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各乡镇纪委、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要采取谈心谈话、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醒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责不力导致“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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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钟祥”微信公众号。(钟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