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4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表决通过相关人事任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定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祥、蔡金华、田兴山、李洁、王守印、蒋方贵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白海峰,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议案办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策兑现提升行政效能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实施环卫一体化,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建议》《关于郢中城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关于《在城北新建一所小学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宫塘湖、镜月湖生态环境整治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乡村旅游发展调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蔡瑞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程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洪永兵、陈正宜、铁浩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张茂然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孔健为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袁文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蔡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