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这一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衡量一种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全会回顾了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光辉历程,深刻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性成就,深刻揭示其发展演变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体系,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制度具有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的重要作用。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只有建立起科学完备、系统有效的制度,才能形成健全的国家治理体系、拥有强大的国家治理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全会集中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的本质特征,这是我们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所在,是“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所在,是坚持“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所在。长期保持并不断增强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方向。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候、任何阶段都更加需要坚定制度自信。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历史底蕴和历史性成就,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实践成果,我们就能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制度优势,在新长征路上披荆斩棘,不断创造新的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