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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我市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部署会,1月16日起到3月20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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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陈献生参会并讲话

2020/1/19

15日,我市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部署会,1月16日起到3月20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副市长陈献生参加会议并讲话。

集中治理行动中,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或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消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得少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格实线,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禁止占用”警示字样;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

集中治理行动中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群众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可拨打全国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96119进行举报。

(江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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