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以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的2案3人适用速裁程序被审理判决,该院于4月9日受理上述案件,4月17日审结,4月29日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当庭判决,此案从检察机关受理到法院判决,历时仅20天。
该院第一检察部收到市森林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滥伐林木罪的4起案件后,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审查,认为其中的2起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遂提醒办案检察官遵循速裁程序的审查期限,加快审查进度。
办案检察官讯问涉案的3名嫌疑人后,发现案卷材料中没有附嫌疑人提到的补植复绿相关情况的证据,遂联系森林公安,要求他们协调林业部门前往原砍伐地实地勘验复查,对补植复绿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市森林公安迅速行动,在三天内将相关证据补充后移送至市检察院。
按照速裁程序相关规定,起诉时应对被告人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为了提高量刑的科学性与精准度,承办检察官引入数学公式,用数学计算的方式给出了答案。承办检察官根据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首先确定基准刑,然后根据其他自首、退赃等量刑情节进行加减调节后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在庭审中,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并当庭宣判。
适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充分尊重和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最大程度地简化了庭审程序,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速裁程序适用力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速度,实现案件办理又快又好。(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