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钟祥法院与老河口市检察院全力配合,成功调解一起异地涉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达到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被告老河口市某纺织公司与湖北某实业公司为长期合作伙伴,自2012年起,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先后多次在原告处购买涤纶化纤,期间支付了部分货款,用布抵押货款48万余元,但经双方核实账目,被告仍拖欠原告货款8.6万余元及发票48万余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遂向钟祥法院提起诉讼。2019年11月18日,湖北某实业公司向钟祥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院依法作出裁定,冻结老河口市某纺织公司银行存款10万余元。
疫情发生后,双方企业均急需复工复产。该院承办法官仔细梳理和研判案情,以期快速解决纠纷,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有力的司法环境。老河口市检察院为老河口市某纺织公司的包联单位,5月8日,该检察院专门派员陪同被告到钟祥法院参与调解,两地法检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主动放弃利息,被告一次性偿还货款及诉讼费8万余元。
达成调解协议当天,承办法官即制作解封裁定,并立即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
(刘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