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泷
“在目前的市场主体中,我们服务市场的主体责任主要是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用地、用林、用矿等资源要素保障服务和涉企不动产登记,做好以地以房融资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琳说。
企业发展、项目引进,用地保障是关键。该局主动对接企业及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及时协调解决规划修改(调整)、用地指标、补充耕地、用地报批等问题,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同时,推进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改革,按照“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的原则,推进“一张表单”办理,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审查,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实施“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合并发放,办理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
在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方面,该局支持鼓励企业“零地技改”。对工业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经批准在原工业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利用空地新建、拆除现有建筑重建厂房、厂房加层或利用地下空间扩建厂房,符合城乡规划审批要求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积极探索“标准地”土地供应新模式。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实现拿地即开工;深化土地资源要素市场改革。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年限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对省、市产业用地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在确定出让底价时按照工业用地最低价的70%执行。
下一步,该局依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取消、停征、免收征地管理费、工业用地交易服务费、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房屋和土地测绘费、评估费、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费、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等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