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钟祥市人民法院在钟祥汉江皇庄码头对向某等4名非法捕捞人员,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别宣判,将其赔偿的11万尾鱼苗进行生态补偿放流。
犯罪人向某(男,钟祥人)、李某(男,钟祥人)、陈某(男,钟祥人)、陈某林(男,钟祥人)4人,于2019年3月20日21时50分,用背负式电捕鱼器在汉江钟祥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鱼,被钟祥市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缴获渔获物6.7公斤。向某等4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电打鱼行为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钟祥市人民法院经过前期审理,于2019年12月在汉江皇庄码头现场公开宣判:向某等4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没收捕捞工具;公益赔偿鱼苗11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