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钟祥市人民法院对关某等2人(父子)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分别宣判,将其赔偿的20万尾鱼苗进行生态补偿放流。
犯罪人关某父子2人(钟祥人),于2019年6月4日在汉江钟祥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电船打鱼,被钟祥市渔政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获,查获渔获物16公斤。关某2人在汉江钟祥段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使用电船捕鱼,危害性极大、负面影响极坏,涉嫌违法犯罪,2人受到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钟祥市人民法院经过前期审理,于2019年12月在钟祥市法院宣判:2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没收捕捞工具;公益赔偿鱼苗4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