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在郢中城区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的通告》。
《通告》要求,今后,郢中城区范围内所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将统一由市政府确定的单位集中无害化收运处置,不得将餐厨垃圾提供或销售给未经许可或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配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
《通告》还要求,在餐厨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餐厨垃圾与其它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排入污水、雨水管道等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河道、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不能随意倾倒、抛撒,不得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和其它食品,不得直接用来喂养畜禽。如有违反通告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任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