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折射着一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
翻开2021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字里行间澎湃着一股动人的力量,彰显着法治文明新进步——
宽严相济善意司法,让创业创新更有活力;打击“老赖”惩治“碰瓷”,让公序良俗更有保障;法律服务愈加精细,让公平正义的实现更加高效……
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人民就能更凝聚,前进的脚步就能更铿锵。
让我们一起盘点,两高报告中那些闪耀着法治之光的进步理念。
关键词一:认罪认罚从宽
在繁荣稳定的治世,司法的标准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犯罪结构明显变化,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而轻罪案件增多:数据显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从2000年占53.9%升至2020年的77.4%。
面对新形势,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出,“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高法工作报告也强调,“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细化审理程序,保障诉讼权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我国已经实施4年多。这一制度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
“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是基于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犯罪结构明显变化的客观事实,而做出的及时转变。”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指出。
从最高检工作报告可以看到,去年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
多地探索运用电子手环、“非羁码”大数据等手段,对非羁押人员实行“云监管”,取保候审后无一人失联逃避追诉。
如果说“罪与罚”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那么“认罪认罚从宽”则体现的是司法的高线。它以司法保障助推中国之治,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二:善意文明司法
长治久安的营商环境,是企业创业创新的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法治如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12月底,湖北黄冈罗田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企业经济案件展开讨论。鉴于被告人被指控的相关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与审判委员会达成共识,撤回了起诉。
这是贯彻善意文明司法理念,保护市场主体活力的一个例证。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坚决无罪释放,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2020年,各级法院对2.5万家企业暂缓强制执行措施,在18.1万件民商事案件中采取“活封”等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631亿元、土地869万亩、厂房3271万平方米。
检察机关也要求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恒扬表示,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时,善意文明司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刑事诉讼对企业生存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
“对非公有制企业‘善意文明司法’,不仅是将民法典关于产权保护理念贯彻到刑事司法中,也是司法机关落实新发展理念的体现,这种观念的转变得到市场各方主体的广泛欢迎。”吕红兵说。
关键词三: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正当防卫是根植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法律精神,更是法律赋予公民与不法行为做斗争的权利。
然而,受诸多因素影响,司法机关曾经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存在把握过严甚至失当。“人死为大”“谁能闹谁有理”“谁受伤谁有理”等一度干扰司法机关判断。
这样的观念正发生改变。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2020年检察机关还新发布了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再次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民之所欲,法之所从”。
近年来,不论是“于欢案”,还是“昆山反杀案”,无一不触碰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敏感神经,直接拷问司法是否有力量、明是非、有温度。
去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旗帜鲜明鼓励正当防卫,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教授陈凤珍,对河北检察机关办理的“涞源反杀案”等案件给予了高度关注。她认为,依法对这些案件认定正当防卫,体现了司法机关更加注重把握正当防卫“以正对不正”的本质内涵,更加注重优先保护防卫人的利益,有利于纠正过去防卫者只能缩手缩脚、被动挨打的局面,弘扬了惩恶扬善、司法为正义撑腰的正能量。
关键词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不“亮剑”,社会风向就会“跑偏”。
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团伙绳之以法;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判令全额返还打赏金……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这些案例彰显司法新理念,传递出是非判断、价值观念、社会风尚。
“司法审判是将‘纸面上的法律’变成‘现实中的法律’的重要途径。公众在一个个具体司法案件中,能够形象地感受到‘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从而树立规则意识,明确行为界限。”最高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说。
明辨是非、正本清源,这是司法裁判肩负的神圣使命。
近来发生的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等案件,是非对错曾经一度出现争论和杂音。
力挺什么、反对什么,绝不能含糊不清。从惩戒“老赖”助推诚信社会建设,到整治“霸座”“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树立规矩意识;从办理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名誉案件,到依法惩治“精日”、宣扬美化侵略战争行为……人们看到,司法裁判既坚决捍卫社会公序良俗,又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春风化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最大公约数”更加沁人心脾。
“从正面鼓励人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从反面对挑战公序良俗行为旗帜鲜明说‘不’,司法工作发挥了规范、评价、教育、引领社会行为的独特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芹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凝聚起中国人的精气神,守护好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家风”,成为法治文明与社会文明相得益彰的生动实践。
关键词五:“一站式”
今年两会上,“一站式”成为代表委员审议讨论两高报告时,频频提到的话题词。
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一站式”办案场所……“一站式”,意味着替当事人多想一步,让当事人少跑腿一次,让实现公平正义更加高效。
破解诉讼难,全国法院经过两年奋战,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
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
数字背后,正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发挥成效。
从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中国移动微法院一网通办;从跨域立案全覆盖,到统一的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打官司将不再成为老百姓头疼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认为,大量纠纷在诉前解决,使公力救济与社会救济相结合,体现了社会的进步。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必将在世界法治文明的史册上,留下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社会治理的大智慧。
关键词六:案—件比
“案—件比”——这是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专业词汇。然而在检察系统它却是一个热词,被称为“绿色司法GDP指标”,引领着司法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在办案理念、制度、机制上创新转变,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一个“案”,在若干司法环节中可能被统计成了N“件”,从而形成了“案”和“件”的对比。
比如,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对嫌疑人的批捕,检察机关决定不批捕,“案-件比”是1∶1;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不批捕的意见,提起复议,那么就增加了一“件”,“案—件比”是1:2……
据不完全统计,如果一起刑诉案件将所有可能产生的环节都经历一遍,即使中间没有间隔,总体诉讼时限也可长达5年以上。
这样的时间跨度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办案机关,都是沉重的代价和成本,容易导致司法成本畸高、程序反复空转、不当羁押、执法理念滞后等一系列问题。
让正义不缺席,也要让正义不拖延。
2020年初,最高检初步建立检察机关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了1∶1.43,“件”同比下降0.44,压减了41.2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统计中的“案件”。
与之相伴的是,检察机关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同比分别下降57%和42.6%;自行补充侦查4.8万件,是2019年的23.5倍;不捕不诉率进一步上升,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则下降40.2%,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贺恒扬代表对此很有感触。“一线检察官将这些新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办案活动整体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办案效率的认知,适应了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彰显了法治的进步。”他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