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裴海波
立规明纪,从严治党。严管厚爱,凝心笃行。日前,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是新时代我们党在管理教育干部的不断实践中思考和探索的“结晶”,作为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十分及时尤为必要,党员干部理应领悟践行。
看在眼里,站位认识要“高”。管党治党,始终都是国之大事,松懈不得,且行且思、明规导行,方永葆党稳根固基、坚强有力,助事业行稳致远、基业久安长青。《规定》的颁发,在各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和共鸣,其原因在于,它非闭门遐想、叠加赘述,而是应时应势而生,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其内容是对其他党内法规关于组织处理工作的全面完善和规范,科学、精准推进了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的有机衔接,从顶层设计层面更加完备了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对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具有有开创性现实意义,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起到“纠偏护航”作用。
记在心上,学习反思要“深”。学规懂纪,是守规践纪的前提课程。我们常讲,把纪律规定挺在前面,这不是空口号、空表态,不能知其表不知其里,如果不懂装懂,就必然犯错违规、贻笑大方。《规定》是“冒着热气”的最新“纪律红线”,其明确组织处理的16种情形及兜底情形,从“反向”角度阐明了党对干部在政治上、能力上、作风上、品行上的高标准严要求,为党员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划定了鲜明界线,可谓条条是“警钟”。唯真学深学才能入脑入心,说明白话、做明白事、走明白路,每位党员都要认真对照反思“有没有对党不忠?有没有从政不廉?有没有为官不为?有没有品行不端?”。
践于行中,担当履职要“实”。学习规定,重在践行,要看效果。最重要的一条,体现在党员干部守铁规、行正道、尽好职,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一方百姓,而非不为不错、甘当木偶。当今,恰逢“可以平视世界”的伟大时代,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使命光荣、挑战尤艰,要想干出新事业、新天地,既不能自行其是、任性用权、唯我独尊,也不能爱惜羽毛、自缚手脚、乐享太平。要发挥《规定》的正向生命力,正确理解“三个区分开来”,切实担当履职、攻坚奋进,只要符合大政方针、符合地方实际、符合群众利益,该干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该担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做到不找借口、挑重担难。
慎之于身,遵规守纪要“严”。循道而行,常立不败。警畏法度,善终致远。作风建设是共产党人永不褪色的政治情怀,这既要党性强,也要法度严,靠自律与他律摒弃“感觉良好”。要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扭紧规定纪律法条,常怀自以为非意识,防止“‘小窟窿’吹进斗大的风”。《规定》全文的主基调是严,严格要求、严格处置、严格育人,从制度层面树起了“严管厚爱”的导向,党员干部要充分理解组织的良苦用心,时时处处事事都要坚定政治立场、党性立场、原则立场,从自己做起,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地贯彻执行《规定》,做到慎之于身、守之于规、为之于民,珍惜节操,做一个一尘不染的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