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批“湖北老字号”认定名单公示期间,我厅接到《对第三批“湖北老字号”认定评审结果的质疑》匿名质疑件。该件反映湖北葛娃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葛娃牌)成立时间、“葛娃”商标注册时间仅10余年,与《“湖北老字号”认定办法》中认定条件“品牌创立50年以上”不符。我厅高度重视该匿名信反映的情况,迅速开展一系列调查核实。
(一)我厅流通业发展处要求荆门市、钟祥市商务局开展调研、核查。两级商务局专门开展核查并书面正式回复我厅,确认该公司上报的“葛娃牌”品牌各方面条件都符合“湖北老字号”的要求。
(二)我厅流通业发展处于9月30日专程邀请评审组专家之一组成核查组,赴实地进行核查,并通知荆门市、钟祥市商务局通过报纸对外发布公告,明确公告省核查组将于9月30日11时至15时当面受理对评审工作有所质疑的公司及个人的信访和投诉(直至9月30日15:30无人到场上访和投诉)。
(三)现场查阅《钟祥市志》、《钟祥市地名志》、《客店镇志》等资料。
(四)走访82岁老人,听老人回忆“葛娃”历史,并作视频录像。
综合以上调查核实,该企业为钟祥市3+6农业品牌发展战略葛产业领头企业,2014年入选“湖北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法定代表人邵仙墙为省级非遗传承人。其祖辈在清嘉庆年间即开始手工打锤葛粉,历经数代人继承和发扬,由小作坊到个体户再发展到公司(企业),技艺、品牌传承数百年,符合品牌创立时间,该企业符合第三批“湖北老字号”评定标准。
现特公示复核情况,公示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制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湖北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匿名信件将不予受理)。
电 话:027-85566166,85773878
联系人:张蓓 陈洁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