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钟祥市委、钟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钟发(2015) 9号)文件精神,为扶持贫困户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等优势产业,催生贫困户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的原则,对贫困户发展以蔬菜、花卉苗木、林果、薯类、葛根、山药、食用菌、油茶、茶叶和中药材等为主导的种植业,以综合种养(养鳝、泥鳅、小龙虾、蛙)、猪、羊、牛、蜜蜂和家禽等为主导的养殖业进行奖补,促使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
二、奖补对象及范围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上述种养产业项目。
三、奖补原则
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享受扶持项目可以叠加,每户每年奖补限额4000元。已通过其他政策享受产业奖补的,不重复享受。
四、奖补标准
(一)特色种植
1.种植露地蔬菜的按100元/亩标准奖补, 2亩起补;种植设施蔬菜的按200元/亩奖补, 1亩起补。种植面积按复种面积累加计算。
2.种植花卉苗木、林果按照200元/亩标准奖补, 2亩起补 (属于多年生的树木,只奖补当年新种植的面积)。
3.种植薯类按照100元/亩标准奖补, 2亩起补。
4.种植葛根、山药以及其他中药材的按照400元/亩标准奖补, 1亩起补。
5.种植油茶、茶叶的按照400元/亩标准奖补, 1亩起补(只奖补当年新种植的面积)。
6.种植食用菌的按照1元/袋标准奖补,1000袋起补。
(二)特色养殖
贫困户不得在禁养区和限养区从事规模养殖,适养区养殖需对粪污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1.综合种养(养鳝、泥鳅、小龙虾、蛙)等特种养殖的按照300元/亩的标准奖补,1亩起补。
2.采取家庭养殖模式进行养殖的,养猪按照300元/头标准奖补,3头起补;养羊按200元/只标准奖补,5只起补;养牛按500元/头标准奖补,1头起补;家禽按照1元/只标准奖补,200只起补。
3.养蜜蜂按100元/箱标准奖补,5箱起补。
4.其他特色产业一事一议。
以上种养殖业均指当年新发展项目。
五、审批程序
(一)项目申报:贫困户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产业指导员的指导下,精准选定扶贫到户项目,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当地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产业指导员联合对项目调查核实,提请群众代表评议通过后,报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将审核的项目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扶贫办备案。
(二)项目公示:经市农业农村局复核通过后,乡镇(街道)对审核通过拟实施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的贫困户姓名、项目内容、帮扶责任人等,接受群众监督。
(三)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农户提出验收申请,村“两委”、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联合实地验收,并填写《钟祥市2019年扶贫产业奖补验收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汇总并制作贫困户产业发展奖补名册,报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备查。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对奖补农户按20%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四)资金拨付:抽查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资金请示,报市政府审批,由市财政局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将奖补资金发放到户。
(五)项目管理:扶贫到户项目所在的乡镇、村,要从项目申报到验收等各个环节,建立台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以备查阅。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不定期组织开展到户项目检查。随机实地抽查核实对象认定、项目实施和资金兑付等情况,指导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