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玉洁
7岁上学,全班20多个乡村孩子都没有笔。不单是笔,现在看来上学必备的文具桌凳,那时几乎一应俱缺。稍大些的女孩把我们拢在树林里,用石灰“坷垃”在木板上教我们写各自的名字,我们就用树枝在地上划,阳光从树顶斑驳地筛在我们的后背上。记得有一次老师写“王”字,准备教我们“不称王不称霸”,结果有鸟粪从天而降,正落在“王”字顶上,老师便声情并茂地教我们念:“主,当家做主的主!”当然之前已念过好多遍那个时代念得最多的那句话。20多个小脑袋勾着依样画葫芦,用树枝把先“王”后“主”刻在了地球上,然后瞅着蚂蚁艰难地翻越那些沟沟道道。
二年级我们才有了自己的铅笔,是一位下乡知识青年从城里学校搜集来的,尽是些比火柴棍还短的铅笔头,老师教我们把笔头嵌进竹筒,势如毛笔。削笔必须经老师同意,不然,由着我们使劲三两下就将笔头削到根了;也没法不经同意,只有老师才有削笔刀。这样的铅笔自然没橡皮,就是有橡皮,老师也不许随便使,怕把同样珍贵的作业本擦得一团糊涂,最后还开出一扇天窗。老师像布谷鸟不断地念叨“想好了再动笔”,这样培养了我们保持极好的卷面,至今仍得益不少。
四年级才开始有水笔,是当民办教师的父亲用积攒来的笔件凑配起来的,笔筒是暗红的,笔头是黑的,内心是灰的。差不多全班所有的笔都是凑起来的杂色笔,如果谁能有支“原装”的一色笔,那是很值得在人前摆弄的,如同几年前谁有“大哥大”那样。但说是杂色,也只有红、黑、灰三大主色,只是深浅不同,而且规格也基本是统一的,那个时代不可能存在太多的颜色和规格。四年级下学期,我擅自做主,将全班的杂色笔放在一起调配,调成了十来支一色的笔,全班整整骄傲了一学期。
后来作文竞赛得了一支水笔,父亲说“你留一支,一支给表弟”。 一支得来的新笔,一支用了多年特别顺手,我拿不定主意非常痛苦。现在已记不清当时到底留的哪支。
初一下学期才真正用圆珠笔,那时都是一根笔芯外面套截竹筒,从套铅笔头到套圆珠笔芯,我们已经非常很有一套了。被手摸得溜圆的竹筒上大都刻有各自的名字,比如我的就刻上“董光明(笔者原名)的”,用个“的”字强调非我莫属。而知道圆珠笔的准确叫法和写法那是读初二了。我们曾叫它圆子笔、原子笔。叫原子笔是因为据说它不用上墨水永远也写不完,令人想起据说能炸掉半个国家的原子弹。
读高中时,不大兴奖文具了,多奖人民币,第一次自己掏钱买钢笔,用的就是奖金。忘了为什么要奖我,也记不清奖了多少,不过清楚地记得钢笔花了两块八,“英雄”的。
高一暑假,我带回一支纯黑墨水的圆珠笔,父亲视其为怪不肯接纳,在人们眼里圆珠笔生成就是蓝色的。前年回家,见父亲正用一支五色圆珠笔,还说他研究了圆珠笔是可以做成七色的,而且笔型也没必要一律是如今的圆筒形。其设想之新奇大胆远出我的意料。
1990年开始出现高档笔,数百元数千元一支,令人咋舌。据说还有上万元的,我不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用的是不是这类笔。 一位同学说他手里的那支就是200多块钱的。一次在武汉,我头脑一热,掏40多块钱买了支铱金笔。回来后,那位同学满腔热情地要用他200多块的笔与我换,我再三推辞,同学非换不可,我很不好意思地占了便宜。但很快便发现“200多”笔头发涩,还吐水,冷不丁地在洁白的纸页上吐上一团,像个随地大小便的无赖。找修笔的师傅,得知“这笔不值一修,新的也值不了10块钱”。我突然明白一位美国经济学家说的“价格膨胀”已经在中国萌动了:人们一边抱怨价格过高,一边又把自己买的商品说成高价,从高价位中寻找并体现自己的价值。后来,我又遇到一位同事逢人便讲:我这支英雄笔,在商场要卖400多块,我找我同学,他在商场搞经理,200多块我拿了一支!
这一讲,体现了中西价值观的珠联璧合:一方面按商品价值论,我这笔值 400多块;另一方面我人缘如何,我同学能力如何,我总是事半功倍。
曾用过一位老板的2000多块的笔,因为笔杆缀金过多,写起来上重下轻,像耍幡,锻炼身体未尝不可,写字就太勉强了。也用过一支400多块的笔,使来得心应手,似乎那字不是出自人手,而是泻自笔端。
在左上兜插钢笔标示身份的年代,见过只有笔筒没有笔头、笔芯的笔。去年在商场又一睹标价3000多元的纯金笔,笔筒精美绝伦,筒内空空如也。笔成为装饰品,这没什么不好,笔又多了一种功能。只不过,在用笔体现文化身份的时代,被人揭穿笔是假的会非常难堪,而在用金笔体现经济实力的时代,一支3000多元的笔,是非常需要在人前一亮的。
几年前,市场上有了一种杂色笔,笔筒、笔杆颜色各异,与十来岁时凑成的那种别无二致,捧在手里格外亲切,只是意义已非从前了。
读小学时偷窃的主要目标是笔。如今想来,对十来岁的孩子用“偷”字是多么残酷和不负责任!自己没笔,见了别人一支漂亮的笔,爱慕不已,偷偷弄去。这得冒同学检举、丢笔者猜疑、老师逐一翻书包查口袋等重重危险,即使能幸免于发现,也不能公开使用,只能躲在暗处偷偷把玩。而且丢笔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要不懈地搜寻和念叨,对拿笔者心理压力之大远出于一个孩子的正常承受能力。所以那时学生的作文常常关于笔:丢、捡、偷……
我已好多年没有私人掏钱买笔了,而且不断地丢笔,但我仍有写不完的笔。如今在交往中顺手带走一只笔太正常不过了,相当多的人都有“顺”和被“顺”的经验。人们已经不再用那难听的“偷”字。去年我一次买了一打透明的圆珠笔插进办公室的笔筒里,不到一个月笔就悉数散尽了。之后,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又通过会议、购物随赠及顺手牵羊成功地“收集”了圆珠笔10多支,钢笔3支,多功能笔2支。
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到单位推销钢笔,说如果全国每人每年多用一支钢笔的话,所有钢笔制造厂的振兴就不成问题了。终于,似乎与生俱来的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美德受到了来自经济界的抱怨。
1995年,我倾囊而注,购回一台电脑,开始“无笔时代”,节约出的时间开始练习书法,先是钢笔后是毛笔。与我隔墙而居的书法家刘吉昌老先生曾多次望着我十指在键盘上舞动,说:“我也真想买一台!”我笑答:“把您那手字给我,我给您买十台!”刘老认真地说:“把我俩的年纪也换了!”后来,我曾帮刘老打过文章,刘老也陆续送给我一些相当珍贵的书画作品。
读中学时,我擅自把父亲给我取的名字改了,不知道父亲是不是有些不能释怀。但当父亲第一次听人称我是单位的“笔杆子”时,他非常自豪,因为父亲在他单位一直这样被人称呼着。